弋阳县万亩稻油基地产后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0 10:10:4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XLCG-2026-002#-02

项目名称:弋阳县万亩稻油基地产后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28500.00 元

最高限价:4021328.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采购品目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饶购2026F000205776    弋阳县万亩稻油基地产后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其他机械设备    1    批    41285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后,可不再需要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至少预留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第 2 种措施进行: (1)以联合体形式,联合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或以上)比例; (2)以合同分包形式,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或以上)比例。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31日 00:00 至 2026年04月10日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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