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吉林联通机房专用空调设备询比采购集中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1 10:04:522026年吉林联通机房专用空调设备询比采购集中采购公告
本询比采购项目为2026年吉林联通机房专用空调设备询比采购集中采购,(采购项目编号:RS2026-145-LT035),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地址为:长春市人民大街3535号,采购代理机构为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以电子形式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6年吉林联通机房专用空调设备询比采购集中采购。采购预算59.2万元(不含税),具体采购额度以采购人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1.2采购内容
1.2.1采购内容为:预估采购40KW智能双循环(变频)空调4台,80KW智能双循环(变频)空调4台。
1.2.2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或份额管控执行完成或至集团集采结果公布之日止,三者以先到为准。
1.2.3份额管控:按照采购预算金额进行管控。
1.2.4供货地点:吉林省内下单人指定地点。
1.2.5设备到货时间:自采购订单下单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将设备送达至安装现场。以最后一台设备到达安装现场时签署的到货单日期为准计算。
1.2.6完工交付时间:接到安装通知后7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投产
1.2.7保修期:自验收合格后整机保修3年,压缩机保修6年。
1.2.8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采购人按评审小组推荐顺序确定中选人1人,中选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各物资单价标杆价格,应答人根据给定的标杆价格进行整体折扣报价,标杆价折扣系数须≤100%,应答人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各物资单价标杆价格详见公告附件:采购明细及标杆价格。
1.4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2.2 应答人承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有2025年5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同类项目业绩,累计业绩含税总金额不低于59万元。应答人提供相应合同(或框架协议)复印件及对应发票,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含项目名称、主要内容、金额、签署页等内容。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签署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2.4 本项目采购的国产设备/产品应由供应商原厂直接应答,不接受代理商应答。进口设备/产品允许代理商应答,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
2.5 应答人须具备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证件处于换证期,未领到新证,须提供换证主管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官方网站发布的审核合格公示。
2.6 应答人须具备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以上证件处于换证期,未领到新证,须提供换证主管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官方网站发布的审核合格公示。
2.7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扫描件、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证明须为任意连续3个月(从应答截止日当月起最近6个月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如“企业主要负责人”无社保证明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任命文件扫描件。
2.8 财务要求:应答人不存在财产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及一级负面清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卖方(乙方)承担。
2.1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答。
2.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应答同一采购包或者应答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询比采购项目。
2.14应答人所提供产品须不含美光公司的任何产品(包括含其芯片的产品或组件或原材料等),否则将向纪检监察部门建议列入集团级黑名单直至其产品完成替换,须提供承诺函。
2.15应答人所提供产品须符合国家网络安全要求,否则联通将停止采购其相关产品,须提供承诺函。
2.16应答人承诺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所提供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提供承诺书。
2.17 IP 、MAC地址校验:采购人将进行IP 、MAC地址校验,如不同应答人递交应答文件的IP地址、MAC地址相同,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否决其应答,同时将相关应答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及一级负面清单供应商”。
2.18 如不同应答人单位负责人、营业执照注册电话、注册邮箱等资料以及询比采购文件购买人(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一致,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否决其应答,同时将相关应答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及一级负面清单供应商”。
2.19 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选和违约行为。提供承诺书。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且未被移出的企业禁止参与本次应答,需应答人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附查询结果截图。
2.20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询比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4)与本询比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同一采购包不同应答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占比最大股东也属于控股);
(5)为本询比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询比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询比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询比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此情况仅指员工个人经商办企业,不包含联通子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联通相关单位采购活动的情形);
(15)法律法规或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21日12时至2026年5月25日12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