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綦江智能弱电工程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0 15:06:34綦江智能弱电工程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QBBFA202606090016
本招标项目为綦江智能弱电工程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招标人: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1.1.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4预估采购金额:1165万元(含税)
1.1.5交货期:卖方在收到买方的采购需求后50个工作日内送达指定地点
1.1.6交货地点:重庆市綦江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1.1.7质保期: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监控硬盘8TB容量的质保期为5年;监控硬盘6TB容量、云存储管理服务器、图片存储服务器、视频存储服务器、AI解析服务器的质保期为3年;其余设备的质保期为2年
1.1.8质量要求:达到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1.2招标内容
1.2.1招标内容:为綦江智能弱电工程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提供相应设备及相关的安装、调测等服务,具体详见附件3:采购清单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总限价和最高单价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总限价为1165万元(含税),最高单价投标限价详见附件3:采购清单,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最高单价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业绩: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产品(信息化设备类)销售业绩证明材料至少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70万元(含税)。如供应商为响应产品代理商的,可提供其制造商的产品业绩或供应商代理该制造商的产品业绩;如供应商为响应产品制造商的,可提供制造商自身产品业绩或代理商销售其产品的业绩。
业绩核实要求: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框架协议关键页,如为框架协议还须同时提供订单,否则不予认定;投标人为制造商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制造商授权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不得就同一型号产品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投标,或与代理商同时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6月3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6月3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6月3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3.5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6月1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6月15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