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深圳地铁25号线项目挖机租赁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1 16:35:11深圳地铁25号线项目挖机租赁采购公告
一、采购概况
1.采购名称:【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地铁25号线项目挖机租赁采购】。
2.工程概况:深圳地铁25号线-土建六工区:本工区位于线路起点,分布于深圳市宝安区、龙华区,包含2站2区间,分别为石龙站、创意城站、石龙站~创意城站区间、创意城站~石凹站区间。
石龙站车站主体均采用明挖顺做法+局部盖板顺作法施工,创意城站车站主体均采用明挖顺做法施工;区间采用盾构法,线路左线全长2899.346m,右线全长2913.026m,总造价额10亿元。
3.采购内容: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 轮挖 | 6.5t | 台班 | 100 |
| 轮挖 | 7.5t | 台班 | 60 |
| 挖机 | 6.5t | 台班 | 250 |
| 挖机 | 13t | 台班 | 100 |
| 挖机 | 20t | 台班 | 100 |
| 轮挖 带锤 | 6.5t | 台班 | 100 |
| 轮挖 带锤 | 7.5t | 台班 | 60 |
| 挖机 带锤 | 6.5t | 台班 | 250 |
| 挖机 带锤 | 13t | 台班 | 100 |
| 挖机 带锤 | 20t | 台班 | 100 |
| 轮挖 | 6.5t | 月 | 12 |
| 轮挖 | 7.5t | 月 | 12 |
| 挖机 | 6.5t | 月 | 12 |
| 挖机 | 13t | 月 | 12 |
| 挖机 | 20t | 月 | 12 |
| 轮挖 带锤 | 6.5t | 月 | 12 |
| 轮挖 带锤 | 7.5t | 月 | 12 |
| 挖机 带锤 | 6.5t | 月 | 12 |
| 挖机 带锤 | 13t | 月 | 12 |
| 挖机 带锤 | 20t | 月 | 12 |
| 进出场费 | — | 次 | 500 |
4、设备要求:
1)台班报价:含机手、油、食宿、耗材,一个台班的最长作业时间为8小时。工时计算和统计的最小单位为半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
2)月租赁使用时长:270小时/月,不足270小时按照月租标准计算。若超出270小时,设备租金按月单价/270小时*实际时间(当一台设备配置一名专业机手时,则实际时间不超过340小时,若超过340小时按340小时计),1个月以上起租,不满1个整月按1个整月计算。租赁期结束(1个月以上)的最后一个月可按天进行计费,计费方式为按月单价/30天*实际使用天数。
3)月租设备,租期1个月以内(不含),采购人承担进退场往返运费(单程运费X2),租期1个月(含)至3个月(不含),采购人承担进退场单程运费,租期3个月及以上(含),进退场运费由响应人承担;
4)台班设备,进场10天内,若累计3个台班及以内(含),采购人承担进退场往返运费(单程运费X2),若累计3个台班(不含)至6个台班(含),采购人承担进退场单程运费,若累计6个台班以上(不含),进退场往返运费由响应人承担;
5、质量要求:响应单位质量应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现行标准和行业现行标准,如在材料生产期间有新的标准则执行最新标准。响应单位企业标准高于相关标准的,按照高标准执行。
6、工期要求:满足采购方施工现场生产需要。
7、付款条件:响应人于每月【21】日前向采购人提交付款申请,采购人在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70】%。剩余租赁费用在本合同项下租赁的所有设备使用完毕,所有设备拆除退场且双方完成最终结算,采购人在【60】日内付清。
8、拟选定中标单位数:1家。
二、响应分供商资格
1.响应分供商报名前需通过“云筑网”认证并进入中建系统合格分供方资源库,经采购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响应。
2.响应分供商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且不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1)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失信被执行企业名单;(3)在经营异常企业名单;(4)重大税收违法;(5)分供商(法人)处于被限制高消费状态(6)司法拍卖影响企业正常运行;(7)破产清算影响企业正常运营;(8)“换马甲”的中建股份原禁用单位;(9)不允许工商关联单位同时报名,包含股权、董高监直接或者间接关联。(10)不良分供商不得通过资审(具备以下其中一个条件即为不良分供商(仅统计标记日期为2024年1月1日后且已生效状态):a.四局级不良或禁用;b.2个及以上四局二级单位不良;c.1个及以上四局二级、三级单位禁用;d.其他工程局两个及以上局级不良或禁用;e.涉及恶意投诉、诉讼的)。
2.3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符合上述条件,经采购人资格审查、(如有必要)实地考察合格后,方为合格的响应分供商。
3.如响应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报名
1.报名时间截至2026年06月15日15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