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经济开发区2025年度一村一议水利工程项目施工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2 10:32:00一.招标条件
丹阳经济开发区2025年度一村一议水利工程项目已经由江苏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丹开委发〔2026〕14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丹阳市水利局开发区水利管理服务总站,代理机构为江苏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丹阳经济开发区;
(2)项目规模:新建挡墙80m,二级沟整治530m,塘坝整理9座,直板衬砌237m,新建U80渠道衬砌560m,新建过路涵2座,新建节制闸4座,U80+0.3m渠道加高190m,拆除新建砼渠道736m,拆除新建渡槽15m,拆除新建进水池1座,2.5m机耕路填筑360m,木桩护岸46m,马场里站拆除新建1座,蒯西站拦污栅制作安装1扇等内容;
(3)工程批复概算金额:268.11万元(其中批复的建安工程费为244.91万元);
(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5)本次招标工程为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丹阳经济开发区2025年度一村一议水利工程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建认定执行省水利厅的苏水基〔2016〕17号文);
3.其他:
(1)根据《关于落实政府采购工程预留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5〕65号)的要求,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采用整体预留方式,即整个工程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单位须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经理(B类)、项目专职安全员(C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缺一无效;
(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投标项目经理在最近3年内(2023年4月1日至今)没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
(5)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最近一个月(2026年3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缴纳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注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的文件;2.若上述人员中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6)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其所具备的对应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企业资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须确保其资质动态监管核查结果为合格。若在评审过程中,经动态监管核查发现为不合格,则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江苏省内的建筑企业以评标时官网查询结果为准,其他省份由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证明材料);
(8)按照镇江市水利局《关于实施镇江市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交易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镇水发〔2019〕142号文)的要求,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11)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的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业绩证明等内容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在完成录入后将其编入投标文件;本项目要求提供的承诺函等其他投标材料,其效力以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具体内容为准。
四.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赋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2.1 |
分值构成 (100分) |
投 标 报 价 :7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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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25分 | |||
类 似 业 绩 : 3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为 C=αA+βB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79%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编制单位市场询价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根据其实体项目总价分解,人、材、机费用(不含税率)占最高投标限价比例为79%(取整)),剩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如剔除后的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如剔除后的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后取整数值)】。α取0.6,0.65,0.7中的一个(开标会上随机抽取),β=1-α。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除因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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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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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1)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高1%扣1分,每偏低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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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2) |
施工组织 设计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
2.0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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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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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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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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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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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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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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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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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篇幅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的总篇幅(包含附表)编制内容不得超过200页(≤200页)。对于超过规定篇幅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出一页扣0.1分,累计扣分最多为1分(若有扣分,评委在“总体概述”评分点中扣除,并备注说明)。 2.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技术标制作要求如下:A4幅面(包含图片、图表、图纸),全篇纸张方向采用纵向、无底纹、黑字(图片、图表、图纸均为黑白色),无下划线,无斜体字,无加粗,无空白插页;无页眉、页脚、页码;各级标题和正文均为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上、下、左、右留空距离均按25mm设置(行距及上、下、左、右留空距离只是word或wps格式文本制作设置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电子投标文件最终实际展示情况明显异常的,须经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其中对图片、图纸中的字体不做要求;不得出现任何单位名称、人员姓名、清晰人像、单位图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地址、签字盖章等能够明示或暗示投标单位身份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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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3) |
类似业绩 |
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业绩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00万元及以上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满分为2分; 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业绩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00万元及以上农田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有一个得1分,满分为1分。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竣(完)工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明),缺一无效。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姓名须在以上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保持一致,如上述任一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任职情况的,则还应附有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优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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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4月2日-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