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中心城区排水养护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26-03-12 14:51:00

宜春市中心城区排水养护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春市中心城区排水养护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国宜-YC2026-002


项目名称:宜春市中心城区排水养护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164400.00 元


最高限价:36164400.00 元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采购品目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2026F000206317 宜春市中心城区排水养护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3 361644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解读建议:宜春市中心城区排水养护劳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预算3616.44万元,服务周期3年,采用公开招标。供应商需要满足政府采购法22条基础资质,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能同时投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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