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前湾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四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30 13:51:55

宁波前湾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四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杭州湾新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宁波前湾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四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主要招标需求

2.1 招标内容:宁波前湾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四期物业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需求。


2.2 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三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形式,一年满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可签订下一年合同。


2.3 人员数量要求:项目人员配置总人数为不低于43人。


2.4 最高限价:人民币3177058元/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若为联合体的,仅指联合体各成员与其它投标人不得存在上述关系,而非联合体成员之间)。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年7月28日9:00至2026年8月3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解读建议

本项目属于产业园物业服务招标,年度最高限价3177058元,服务周期3年,按年度考核续签,项目最低配置人员不少于43人。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投标企业重点自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记录。招标文件报名截止至8月3日23:59,物业公司测算报价时需要充分核算人员薪酬、保洁、安保、设施运维等各项成本,合理控制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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