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泰山基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泰安智慧园二期规划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4 11:54:57智慧园二期规划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慧园二期规划编制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泰山基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GX‑GC‑20260821‑01‑01
2.2项目名称:智慧园二期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2.3项目概况: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泰安高新区,基业路以东,紫云路以西,南天门大街以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06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0416.8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6747.00平方米,主要包括住宅及公共服务设施,地下建筑面积43669.83平方米,包含储藏室、机动车库及配套设施。
2.4 招标范围:规划方案编制,包含规划、建筑方案,配合完成方案审批至办理完成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加售楼处方案及售楼处施工图设计完成图审,符合泰安市高品质住宅申报、评价、验收等要求。
2.5 服务期限:自设计合同签订且收到招标人设计任务下达通知后15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报规通过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10日历天内完成售楼处方案及售楼处施工图设计完成图审。
2.6 质量目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需要,出具的规划、方案需满足规划部门要求的套数及深度要求;出具的售楼处施工图并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满足施工要求。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08.00万元。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须具备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项目规划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市(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15日9时00分
解读建议
本项目属于国有资金规划编制服务招标,控制价208万元,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企业需要同时具备城乡规划乙级以上与建筑专业甲级以上设计资质,规划、建筑负责人分别要有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服务周期短,方案仅15日历天,未中标单位技术成果无补偿,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截止2026‑09‑15上午9点,投标前务必核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