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压缩式垃圾运输车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1 15:53:00

浙江大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压缩式垃圾运输车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浙江大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压缩式垃圾运输车采购(第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预算,项目业主及采购人为浙江大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浙江大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压缩式垃圾运输车采购(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1

项目名称:浙江大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压缩式垃圾运输车采购(第二次)

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预算:50万元

备注: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具有与本项目采购相适应的供货能力。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制造商)或代理商。


2、代理商须持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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