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新疆建工昌吉市第十四小学分校EPC项目水暖电安装劳务分包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3 14:08:17

2026年昌吉市第十四小学分校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水暖电安装劳务分包采购


根据《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电子采购交易规范非招标方式》等政策及标准文件,昌吉市第十四小学分校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水暖电安装劳务分包准备采购,诚邀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分供商参加该采购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基本信息

(一)采购组织单位: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国际总承包分公司。

(二)采购内容:水暖电安装劳务分包 。

(三)采购金额:90.00(万元)。

(四)实施地点:本项目位于昌吉市。

(五)适用范围:昌吉市第十四小学分校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水暖电安装劳务分包。

(六)采购方式:非招标采购。

(七)采购人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239号12楼。


二、分供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无不良记录;与中建股份及所属企业无不良合作记录。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方式。


4.分供商不存在《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电子采购交易规范非招标方式》禁止采购的情形。


5.具有施工劳务资质(或/),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报名时必须上传四个附件(资质证明文件、业绩情况、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具体以云筑网资审要求设置为准,否则资审不予通过。


7.服务能力要求在昌吉市范围内。


8.可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


9.符合上述条件,经采购工作组资格审查、(如有必要)实地考察合格后,方为合格的采购分供商。


*以上要求分供商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分供商主体一致,如果资质文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资质文件已年检合格。


三、响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请于2026年08月13日‑2026年08月15日予以报名,逾期不再接受分供单位的报名。


解读建议:本项目为学校EPC项目水暖电安装劳务分包非招标采购,采购金额90万元,服务商需具备施工劳务资质,服务能力覆盖昌吉市。报名需要同步上传四项附件资料,资料不全直接资审不通过,必要时会安排实地考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窗口期较短截止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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