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口加工区建设开发集运基地停车场消防管道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9 11:33:08

集运基地停车场消防管道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1. 招标条件

集运基地停车场消防管道维修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出口加工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基地内约 4600 米的消防管道进行更换,维修及新增附属设施(室外消火栓、灭火器箱及阀门井)。


2.2招标控制价:2869719元。


2.3招标范围:集运基地停车场消防管道维修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及保修期内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施工总工期:11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4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19日9:00起至2026年8月24日 23:59 时完成响应。


解读建议

本项目属于宁波集运基地停车场消防管道维修施工,控制价2869719元,工期110日历天。投标企业需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内企业注意资质动态核查状态必须合格。项目负责人需要建筑二级及以上建造师+B证,不能有在建项目,省外企业要完成进浙备案。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截止8月24日23:59,投标前务必核对人员、备案、资质核查状态全部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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