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防冲服年度集中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2026-03-25 10:46:02标题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防冲服年度集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NZB-WZZX-D0300005525
有效起始日期 2026-03-25 有效截止日期 2026-04-14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防冲服年度集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材料使用单位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的的权属分公司、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防冲服年度集中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防冲服年度集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WZZX-D0300005525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的的权属分公司、子公司。
2.2招标货物的范围:本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防冲服年度集中公开招标,共计1个品种,24个月预计采购数量7000套 ,最终以实际、有效使用量作为结算数量,实际供货量不超过预估采购总量。投标报价包含货物的制造、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增值税税率为13%,如遇税率调整按国家相关税率政策执行)等所有费用。(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预估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1
物料编码:11099373
物料描述:柔性吸能防冲服_聚氨酯
单位:TAO
24个月预计采购数量:7000
不含税单价(元/套)
税额(元)
净总额(元)
含税总金额(元)
备注:提供样品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交货地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的的权属分公司、子公司。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月度需求量分批次供货。出卖人接买受人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交清各自承担的供货份额。
2.5交货方式(含运输方式和相关费用负担):落地交货。
产品运输方式不限,在将产品运送至使用方指定地点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装卸费等费用以及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由供方承担。
2.6付款条件及结算方式:
2.6.1滚动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凭出卖人开具的全部费用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交财务挂账后付款,以商业承兑方式结算,实行一票制结算,付款时间以实际支付为准。
2.6.2买受人将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对全部或部分产品纳入超市寄售管理。对于纳入超市寄售管理的产品,由使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情况进行选用,买受人定期对寄售物资的消耗情况进行统计,次月打印销售明细清单,通知出卖人依据明细清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录入买受人结算系统后,90天内以商业承兑的方式一票结算,增值税率13%。
对纳入寄售管理的产品,由买受人按实际结算总金额(不含税)向出卖人收取1%的仓储服务费。
2.7其他要求:
2.7.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不少于5份涵盖招标货物的产品销售业绩,且在使用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合同对应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有效联系方式(固定电话/联系人手机)、供货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2.7.2样品要求:本次招标,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采购明细表中标注备注要求提供样品,最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将样品及对应的近三年(2023年-2025年)由有效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一并密封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样品及其对应的有效检测报告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样品,其投标将被否决)并在外包装上粘贴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人名称信息便于辨识。招标人有权保留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并将此样品作为招标货物实物验收的标准。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样品及检验报告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该样品将作为评审专家进行技术或产品质量评审的一项重要因素;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有权保留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并将此样品作为合同货物实物验收的标准或参照物。
样品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矿建西路439号评标中心四楼 收件人:金经理 联系电话:18663236393
2.7.2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有权组织有关人员去生产厂家进行考察,如发现企业实力、承诺等与投标时不符合,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7.3报价方式:报价为落地价,投标报价包含货物的制造、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增值税税率为13%,如遇税率调整按国家相关税率政策执行)等所有费用。
2.7.4中标供应时限:自首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实际采购总量达到预估采购总量,两者先到为准。
在中标有效期内,当出现超出招标明细表范围新的同系列产品物料时,招标人将采取与中标人进行商务谈判或在中标人范围内比价等方式确定新物料的供货价格及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招标货物相应生产经营范围及资质的生产厂家,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生产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信息为准),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相关信息(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招标货物相应的生产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及非生产厂家的中间商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因违规等原因,被山东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3.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等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招标人有权对投标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查,如有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