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吉林公司2026年数字通信电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2 14:13:07

2026年数字通信电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吉林公司2026年数字通信电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JLBBFA202607100002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或集团集采框架下达之日或实际执行达到中标份额上限止,以先到者为准。


1.2项目规模

采购内容:数字通信电缆采购,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采购预算金额不含税金额1762855.00元人民币。

交货地点:全省九地市。

交付期:订单下达之日起30天内送达指定地点。

保修期:终验之日起24个月。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吉林公司2026年数字通信电缆采购项目 数字通信电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全省九地市 订单下达之日起30天内送达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1中标人数量: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第一中标人:60%,实施地域:全省九地市

第二中标人:40%,实施地域:全省九地市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金额1762855.00元,同时设置最高投标单项限价(具体详见附件),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3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与采购内容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200万元或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

1)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时间以订单为准)扫描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8月1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1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1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2日 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8月17日 16时00分00秒


解读建议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吉林数字通信电缆二次集中采购,不接受代理商与联合体,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项目设置双中标模式,份额分别为60%、40%,设有最高限价。业绩要求2023年至今同类业绩累计200万以上,业绩材料要区分单项合同与框架协议的提交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8月17日16点,投标企业需要逐条自查电信供应商负面禁止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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