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区域提示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淮安)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2 14:43:202026年区域提示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淮安)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区域提示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淮安),(招标编号:JSBBFA202606050055),招标人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区域提示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淮安)】,由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拟采购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区域提示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淮安)所需的货物。
1.2项目规模
1.2.1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1.2.2采购内容:区域提示智能化设备。
1.2.3项目规模:采购金额预估为728800元人民币(含税)。
1.2.4技术要求及数量: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5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项目并交付使用。
1.2.6项目地点:淮安市淮安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1.2.7保修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3年。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 1 |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区域提示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淮安) | 区域提示智能化设备 | - | 1 | 淮安市淮安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项目并交付使用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728800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含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不涉及)
2.1.7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记录中。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页面截图。
2.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满足本次招标的技术规范要求。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6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5 投标产品及相关服务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业绩要求:2023年6月1日至本次招标公告发出前一日止,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签章页须有合同双方盖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复印件的,则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扫描件/复印件(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须能显示日期和金额),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日期为准,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金额为准。原件备查。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6月12日至2026年06月17日前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