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医康养综合服务体建设项目(暂估价)-净化配套工程(二批次)专业分包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2 09:47:52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峨眉山市医康养综合服务体建设项目(暂估价)-净化配套工程(二批次)专业分包 (项目名称)已由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1-511181-04-01-686897】FGQB-000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峨眉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峨眉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01-511181-04-01-686897】FGQB-000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凯环球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业主:峨眉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2、工程总承包单位: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3、建设地点:峨眉山市峨山街道
2.4、规模:血液透析中心设备及配套设备安装工程等。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2.6、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血液透析中心设备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血液透析中心设备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3)血液透析中心设备投标产品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机电工程,二级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2家独立企业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由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单位承担,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范围、职责分工;牵头人全权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和签署相关文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3.4 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