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外墙保温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9 09:33:54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外墙保温提升等)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外墙保温提升等)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2026-GHX-02


交易编号:SJ-GC-20260514-02


2.2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外墙保温提升等)


2.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泰安市中心医院院内。


2.4项目概况: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外墙保温提升等),总建筑面积约46453.3㎡。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注: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1242.109446万元。


2.10评标办法:本工程施工采用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预中标项目),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3.5落实中小企业政策要求:项目采用预留份额的措施采购。投标人可采用分包的方式进行,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5%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6年06月09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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