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道路主材供应单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0 10:13:35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沈阳市锦东城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2026年道路主材供应单位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6)4037
2.项目名称:2026年道路主材供应单位采购项目
3.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4.采购内容:提供大东区区域内采购单位所需的沥青混凝土AC-10、AC-13、AC-16、AC-20、AC-25、冷补沥青砼、改性沥青混凝土SBSAC-13、5%及6%水泥稳定碎石。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
5.采购估算:200万元至600万元(含税)
报价要求:各供应商参照最高限制单价进行折扣报价,报价折扣上限为100%,超过上限作无效响应处理。最高限制单价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
6.确定入围供应商的数量:2-3家,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不少于3(入围2家)或4(入围3家)家,淘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7.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质量优先法(综合评分法)。
8.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
9.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为准。
10.服务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11.付款方式:支付方式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支付,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量为计算依据。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局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响应的须提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三、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操作须知
参加辽宁阳光采购平台发的项目,请详细阅采购文件及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服务指南,如平台服务指南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请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供应商应及时进行平台会员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完善信息),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采购活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4月20日上午9时至2026年4月24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