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围垦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度机械租赁服务项目(重发)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8 09:49: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镇海围垦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度机械租赁服务项目(重发),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围垦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大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及最高限价:

序号 机械类型 最高限价(含税) 单位 备注
1 200挖机 208 元/台/小时
2 260挖机 281 元/台/小时
3 200水陆挖机 347 元/台/小时
4 湿地推土机160 342 元/台/小时
5 陆地推土机140 230 元/台/小时
6 压路机 271 元/台/小时
7 随车吊 767 元/台/次 完成装、运、卸为一次
8 前四后八汽车(22方/车) 6.6 元/吨 5公里内
9
0.6 元/吨 每增加1公里
10 小车(11方/车) 8 元/吨 5公里内
11
1 元/吨 每增加1公里
12 农用车(6方/车) 10 元/吨 5公里内
13
1 元/吨 每增加1公里
14 镐头机200 299 元/台/小时
15 路基板1m*6m*(18cm~20cm) 25 元/块/天
16 大钢板3m*6m*(2.0cm~2.2cm) 14 元/块/天
17 小钢板1.6m*3.7m*(1.4cm~1.6cm) 5.5 元/块/天


注:1、工作数量按实计算,数量以招标人签字确认的现场票据为计算依据。

2、如招标人要求发生转场托运,每台次按照300元结算。

3、车辆短驳原则上按过磅量计算,如无条件过磅的按车次计算,每车次装载量需与车斗齐平,换算系数为1.8吨/立方米。如需使用其他车型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装载量按双方实际测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


3.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年4月27日09时00分至2026年5月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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