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国电信黔西南分公司晴隆县贵隆广场智慧运营管理系统及设备集成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2 09:31:51晴隆县贵隆广场智慧运营管理系统及设备集成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6年中国电信黔西南分公司晴隆县贵隆广场智慧运营管理系统及设备集成服务采购,(招标编号:GZBBFA20260507000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采购2026年中国电信黔西南分公司晴隆县贵隆广场智慧运营管理系统及设备集成服务采购,预估总金额5498683.46元人民币(不含税),其中服务部分预估金额为2922779.25元人民币(不含税),设备部分预估金额为2575904.21元人民币(不含税)。
1.2项目规模
2026年中国电信黔西南分公司晴隆县贵隆广场智慧运营管理系统及设备集成服务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交货时间:中标人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起30日内将所有设备交货至甲方指定的安装地点,同时完成安装调试,经招标人检验并达到合格。
交货地点:黔西南州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 1 | 2026年中国电信黔西南分公司晴隆县贵隆广场智慧运营管理系统及相关设备集成项目采购 | 专用设备,服务 | -专用设备,服务 | 28 | 黔西南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为5498683.46元(不含税),其中服务部分最高限价为2922779.25元人民币(不含税),设备部分最高限价为2575904.21元人民币(不含税),单价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投标产品(新风系统设备)的投标唯一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投标,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②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注:唯一授权须附对应投标产品授权清单,含产品名称及型号)。
2.1.75 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5月2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5月2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5月2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7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5月11日 1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5月18日 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