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5 08:58:53维保服务项目(采购编号CZ2026-310)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维保服务项目(采购编号CZ2026-310),(招标编号:JSBBFA202605110125),招标人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维保服务项目(采购编号CZ2026-310),项目预估金额为4327091元人民(含税)
1.2项目规模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随路建设维保及道路监控维保,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系统调测、试运行、运行、调试、项目管理、培训、售后服务、维护、保修等工作。
1.2.1服务期:1年。
1.2.2实施地点:常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2.3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1 | 采购编号CZ2026-310 | 维保服务 | / | / | 常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 /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327091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开标后招标代理现场查询核实。)
2.1.6投标人须能够开具满足招标人需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26年1月1日后投标人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承诺书)
2.1.7投标人在中国电信MSS合同系统中的“信用管理模块”中无违规失信信息。(提供承诺书)。
2.1.8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1.9投标人拟派维护人员要求:
1)至少1人具备电工证:提供应急管理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或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建筑电工)
2)至少1人具备登高证:提供应急管理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
(须提供身份证、证书扫描件;及2025年11月份(含)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
2.1.10投标人须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提供承诺书。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5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5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5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5月15日 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5月20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